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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瓢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瓢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件)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瓢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瓢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2、拟定本镇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
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生育有关政策,处理本乡的违法生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
5、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乡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7、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8、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瓢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瓢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38.54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2.事业收入 38.54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
4.其他收入 0 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32.84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 32.84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 1.79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 0 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 5.7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瓢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2.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4万元,项目支出 1.79万元。
1.201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1.0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的工资发放及日常工作开支等。
2.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1.3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1.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43万元、津贴补贴8.91万元、生活补助2.48万元、住房公积金1.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5万元;公用经费1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7万元、印刷费1.15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25万元、邮电费0.16万元、会议费0.38万元、公务接待费1.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为1.54万元,占2016年预算数的100%,与2015年决算数无数据对比,15年计生“三公”计入政府数据中。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2016年初无预算数,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2016年初无预算数,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 占2016年预算数的100%,与2015年决算数无法对比,15年公务接待费计入镇政府公务接待费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35次,人次21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2.84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2%。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瓢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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