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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镇政府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10-21 19:41     来源:czj     作者: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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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镇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平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平等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件)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平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平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等镇党委、人民政府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事务管理所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乡镇的教育、民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统计、安全生产监督、信访及水库库区移民工作,要明确承担的机构、岗位、责任和人员。

平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实行双重领导,为上级机关派驻乡镇的机构。地方税务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为上级机关垂直管理设在乡镇的机构。

1. 5个综合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及人员配备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文电的收发,信息、机要、数据和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处理,机关值班、政治学习,本级和本乡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

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

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上下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联系;

做好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人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司机以及食堂后勤工作人员等组成。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民政、福利事业、双拥、老龄、统战、民族宗教、残联、救济救灾、婚姻登记、敬老院管理以及库区移民等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

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的工作;

负责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与管理工作;

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科教文卫体助理以及民政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等组成。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

负责协调指导农技、林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工作;

负责乡村规划建设、交通、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工作;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力争实现每年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

负责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负责协调、指导抓好财政税收工作,加强征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农业助理、环保助理、城建助理、扶贫助理、统计兼经管助理和安全生产助理以及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

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

负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人员由计生助理、计生办主任及其工作人员组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协助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委)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由原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人员)组成。

2平等镇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平等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组装集成与推广普及,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植物疫病、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处置,农作物常规良种的保存和扩繁等技术服务,农业生产规划布局指导、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等服务。

平等镇林业工作站

负责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普及,林木病虫害的监测、控制和植物检疫,农村能源沼气技术推广,森林防火及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营造林规划设计与培训,林业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平等镇水利站

负责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节水灌溉等技术服务。

平等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组装集成与推广普及,农业机械作业、农业机械抗灾救灾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等技术服务。

平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负责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普及,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养殖技术及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等服务。

平等镇财政所

负责平等镇财政预算管理;组织财政收入,负责平等镇耕地占用税、契税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办理平等镇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政府机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负责各项财政支农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发放;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管;负责平等镇财务会计管理;负责平等镇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管理;调解资金并负责征收政府调控收入;参与制定平等镇的财政经济发展计划和管理办法;负责相关财政涉农政策的落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平等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负责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开展环情监测、节育技术服务;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对村、组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账;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平等镇企业管理站

负责平等镇企业的财务、统计管理,做好平等镇企业产、供、销服务等工作。

平等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以及负责广播、新闻和其它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等工作。

平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及劳动保障统计,发放失业人员《再就业优费证》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对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平等镇乡村建设管理站

负责村庄、集镇和村组公路、桥梁的规划、管理以及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履行农村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乡镇的规划与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

平等镇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负责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

平等镇民政事务管理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本乡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负责本乡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平等镇人民政府

行政单位

26

26

平等镇人民政府

事业单位

13

13

第二部分:平等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平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32.9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353.51万元,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279.4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632.9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794.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4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36.5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531.6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病虫害控制、农田水利、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21.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248.0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平等镇人民政府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24万元,项目支出716.08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2010101行政运行:共支出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44万元;

2010104人大会议:共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13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11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9.46万元;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共支出1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80万元;

2010799其他税收事务:共支出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02万元;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2012901行政运行:共支出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2万元;

2013101行政运行:共支出26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1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56万元;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共支出19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81104残疾人康复:共支出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45万元;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共支出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2130108病虫害控制:共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2130316农田水利:共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1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80万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共支出38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2.83万元;

2130706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共支出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共支出2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平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57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共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2121099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共支出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7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43万元、津贴补贴110.22万元、奖金5.4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97.98万元、退休费64.72万元、抚恤金7.22万元、生活补助199.80万元、奖励金4.80万元、住房公积金21.44万元。公用经费130.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9万元、印刷费0.6万元、电费30.60万元、邮电费2.64万元、差旅费9.00万元、维修费8.12万元、培训费5万元、福利费47.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为65.15万元,占2016年预算数的93.07%,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5.4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17万元,占2016年预算数的86%,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和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有所节约。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我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7.17万元,平均每辆5.7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7.98万元, 2016年预算数的95.9%,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脱贫攻坚工作攻坚克难、各扶贫单位深入群众下村时间次数增加,所产生的接待费等随之增加。我单位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72次,人次4847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17万元,比2015增加65.01万元,增加99%。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攻坚克难、各扶贫单位深入群众,下村时间次数增加,所产生的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56.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02%。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平等镇人民政府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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