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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召开的2015年单位部门决算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在局本级及各属直属单位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结合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汇总编制了县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县环保局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县环保局正科级);事业单位行政管理1个(县环境监察大队);全额拨款1个(县生物生态保护监测站)。
2、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股室。
3、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生物生态保护监测站两个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均与县环保局统一核算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环保部门人员编制数为1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为1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财政供养(全额拨款)24人,其中:行政单位14人(在职9人,退休5人),参公人员7人,事业单位3人。
我局主要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的责任,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75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0.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7.39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5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3万元,项目支出368.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2.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35.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8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38.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3.97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6.80万元。
2015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资金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77万元,比2014年决算27.70万元,减少7万元,同比下降25.27%。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6.8万元,去年同期14.48万元,同比减少7.68万元,下降53%。主要是安排接待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共接待30批次,接待人数980人。
2.公务用车2015年决算13.97万元,去年同期13.22万元,同比减少0.75万元,下降5.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车辆保有6台。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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