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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协调推动自治县各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提出全县民族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民族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民族事务治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承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7.协同财政部门管理民族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8.承办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自治县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组织指导乡(镇)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9.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和协调自治县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事宜。指导民族图书的出版发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10.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涉外事宜。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族事务管理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民族事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
民族事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项目股、财务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全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事业在职3人,具体情况如下:
1.民族事务管理局行政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8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
2.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
四、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580.5万元,比2014年增加2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5万元,比2014年增加135.4万元,其他收入8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以及政策性增加支出。
2015年度支出总计394.2万元,比2014年增加222.6万元,主要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0万元,比2014年增加70.4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加和区、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增加),农林水支出172万元,比2014年增加140万元(国家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增加),教育支出4.4万元(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补助经费),住房保障支出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1.3万元,比2014年增加40.7万元,主要公务员工资调标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6.1万元,比上年增加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3万元,比2014年增加24.6万元,主要是政策性提高离退休老干部生活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69.6万元,比2014年增加26.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少数民族村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农林水支出17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支出172.00万元),比2014年增加140万元,增加资金是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7万元,比2014年减少1.83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实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了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36万元,比2014年增加0.86万元,公车运行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增加了160多万元,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量也增加,同时也增加了交通工具的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决算4.21万元,比2014年减少2.69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实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了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3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4年增加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民族特色村寨基本情况调查以及加强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和维修费用增加。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4.21万元,比2014年减少2.69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1万元,接待71批次、682人次。
四、2015年收支结余375.8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结余375.6万元,资金结余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指标下达时间晚,都是正在实施和竣工未结算的项目资金。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事务管理局
2016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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