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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龙胜县产品质量检验所财务工作在龙胜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2015年度部门预算总体要求,龙胜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厉行节约,合理调度资金,统筹安排好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确保预算收支平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资金正常运转,真实、完整、及时的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地保障了本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实现了经费收支平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事业单位1个(龙胜县产品质量检验所)。
(二)人员情况
龙胜县产品质量检验所2015年编制2人,其中专业技术1人,工勤编制1人。
年末在职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人,与去年同期相同。
二、2015年经费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龙胜县产品质量检验所经费收入为53159.12元,其中去年结转结余200439.8元。经费总支出253598.54元,年未经费结余0.38元。
三、2015年经费收入情况
(一)财政经费拨款收入53109.36元。
1、事业运行财政拨款49427.36元;
2、住房公积金3682元。
(二)其它收入49.76元。
四、2015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总支出为253598.5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201.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5.4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82.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0000元。
(一)事业运行支出59916.54元
1、工资福利支出48201.12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3448.00元,津贴补贴支出20577.00元 ,社会保障缴费4176.1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5.42元。其中:其中:办公费188.60元、手续费207.00、差旅费600.00元、劳务费3500元、福利费1185.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4.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06元(其中:上缴银行账户实有存量资金1080.06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0元(其中:公积金1500元)。
(二)其他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80000元。1、其他资本性支出180000元(备注:经县领导批准转给计量所购买设备)。
(三)住房公积金支出3682.00元。
五、行政事业收入收缴情况
201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为零元。
六、资产情况
2015年资产总额为689750.38元,与去年890911.80元同期相比减少201161.42元。
(一)2015年流动资产为0.38元,与去年201161.8元同期相比减少201161.42元。
(二)2015固定资产689750.00元,与去年689750.00元同期持平。
其中:车辆1辆,价值1279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561850.00元,与去年同期561850.00元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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