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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决算说明

2016-12-02 09:24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龙胜工商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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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龙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财务工作在龙胜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2015年度部门预算总体要求,龙胜县质监局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厉行节约,合理调度资金,统筹安排好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确保预算收支平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资金正常运转,真实、完整、及时的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地保障了局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实现了经费收支平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行政单位1个(龙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人员情况

龙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年末在职行政编制实有人数5人,比去年增加1人:新录用行政编制人员1人。

二、2015年经费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龙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费总收入共计835586.84元,上年结转为254444.62元。经费总支出1031180.41元,年未经费结转58851.05元。

三、2015年经费收入情况

(一)财政经费拨款收入829003.14元;

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527194.44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000元;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834.7元;

4、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19974元。

(二)其他收入6583.7元(基本户利息收入383.7元、计量所返还局垫付重大疾病款6200元)。

四、2015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总支出为1031180.4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175.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772.5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2232.8元。

(一)行政运行支出555442.29元。

1、工资福利支出253992.94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06626.00元,津贴补贴支出115549.00元,奖金支出8626.8.00元、社会保障缴费23191.1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4385.25元。其中:办公费2394元、水费375.00元、电费650.67元、差旅费3846.00元、培训费150.00元、劳务费152.33元、工会经费432.00元、福利费12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费45185.25元(其中:重阳节慰问退休职工1200元、上缴银行账户实有存量资金43985.25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064.10元,其中:退休费247004.1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元(其中:独生子女费60元)。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4573.32元。

工资福利支出11109.9元。其中:社会保障缴费1110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103.42元。其中:办公费7422.6元、印刷费288元,手续费130元,水费394.00元、电费892元、邮电费18166元、物业管理费200元,差旅费20377元、培训费1678元、公务接待费2595.4元、劳务费30247.67元、福利费4312.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42.2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358元(其中:购买网络版电子编制系统900元、斗车330元、电子屏幕6838元、大运村受灾户慰问金500元、、检验费14570元、大运村沙坪组人饮工程赞助3000元、相片冲洗22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6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6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0元。

(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19356.10元。工资福利支出66072.20元,其中:奖金49700元,社会保障缴费16372.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283.90元。其中:办公费12812.20元、印刷费28元、手续费224元、水费1169元、电费2617.40元、邮电费78元、差旅费25930元、维护费1690元、公务接待费8010.60元、劳务费16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944.70(其中支持小江村杉木坪道路建设资金10000元、退休干部春节慰问4800元、村干春节慰问1000元、2014年新闻稿费1700元、购买清洁区工具92元、六一儿童慰问金费(包括购买儿童图书一批)1998元、慰问军转干部300元、支持周家村岩州小状元母校修路400元、慰问大云村复员军人400元、支持大云村修路水泥20吨经费4800元、上缴银行账户实有存量资金44454.7元)。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1834.7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834.7元,其中:退休费71834.7元。

(五)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974.00元。

五、行政事业收入、罚没款收入收缴情况

(一)代码收入30672元。上缴国库30672元。

(二)罚没收入2200元。上缴国库2200元。

六、资产情况

2015年局资产总额为1443227.99元,与去年1609273.07元同期相比减少166045.08元。

(一)2015年流动资产为58048.9元,与去年254551.98元同期相比减少196503.08元。

(二)2015固定资产为1384179.09元,与去年1354721.09元同期相比增加29458元。其中:

1、房屋价值935108.09元,房屋面积985.95平方米;土地面积135.30平方米。

 2、车辆2辆,价值203890.00元,其他固定资产245181元,去年其他固定资产21572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458元(市局拨付移动执法包22620元、购买电子显示屏价值68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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