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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为901.34万元,与2023全年预算数1139.18万元相比下降20.88%,与2022年决算数1393.16万元相比下降35.3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9.98万元,与2023全年预算数659.4万元相比下降5.98%。公务用车购置数为3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0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52.91万元。与2023全年预算数52.91万元相比持平,与2022年决算数78.15万元相比下降32.30%。下降主要原因: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和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2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而23年无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减少。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67.07万元。与2023全年预算数606.49万元相比下降6.50%,与2022年决算数669.52万元相比下降15.30%。下降主要原因:法院和检察院23年上划到市,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81.36万元, 与2023全年预算数479.78万元相比下降41.36%,与2022年决算数645.49万元相比下降56.41%。据统计,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403次,人次3614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下降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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