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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胜各族自治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1-03-26 09:45     来源:龙胜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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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9〕104号)要求,现对2020年龙胜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汇报如下。

一、龙胜县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面对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和错综复杂的经济下行压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和“生态、旅游、扶贫”相结合的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抓好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落实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财政经济运行总体稳定,财政管理改革再创佳绩,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6%;组织财政收入3.9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63亿元,同比增长6.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9亿元;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6304元、13931元,同比分别增长2.8%、8.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我县成功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县城”,首次获得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荣誉称号。

(二)革命老区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越城岭山脉南麓,与桂林市的灵川、临桂、兴安、资源,柳州市的三江县及湖南省的城步、通道等县接壤,全县总面积2,538平方公里,全县辖6乡4镇119个行政村1,64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3万人,占总人口86%。全县有苗、瑶、侗、壮、汉等多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7万人,占77%,是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扶持的贫困县。龙胜县地貌独特,地形东南北三面高而西部低,最高海拔1,915米,最低海拔163米,属典型的南方陡山地,境内山峦叠嶂,沟壑纵横,地形复杂,是典型的山区县。

我县属于革命老区,由于受历史和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县的经济仍然十分落后,财政非常困难,尤其是基层财政的财力更为薄弱,革命老区的各项设施建设还十分落后,严重影响到革命老区红色文化的传播。

二、上级给予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情况

(一)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我县共收到上级给予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902万元,均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1.桂财预〔2019〕201号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对市县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639万元。

2.桂财预〔2020〕91号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70万元。

3.桂财预〔2020〕103号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193万元。

(二)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我县902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于2020年9月全部分配下达。

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安排情况。

我县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902万元共安排五个项目:

1.泗水乡潘内村至泗水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639万元。

2.伟江乡集镇滨江产业路二期工程---人行道建设项目48万元。

3.乐江集镇生态停车场30万元。

4.乐江镇鱼藕生态扶贫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60万元。

5.平等镇城田村新包桥建设工程125万元(其中直达资金70万元,专项增量补助资金55万元)。

(二)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支出875.26万元,支出进度97.04%,截至2021年2月28日,已支出875.26万元,支出进度97.04%。未完成支出的原因是:平等镇城田村新包桥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第一次安排70万元,第二次通过增量资金安排55万元,因项目周期长且连续降雨天气无法继续施工,目前项目停在桥面铺整阶段,待雨季结束后开工需半个月时间即可完工。

四、政策实施效果。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一是改善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有助于农村文化娱乐发展和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文化建设。三是项目建成后,所在村居民满意度良好,群众出行、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交通出行便利后,产生诸多间接经济效益,体现在农产品销售、居民外出务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高群众生活满意度,也为乡村振兴战略打下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桂财预〔2019〕104号)执行,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支出严格按照报账程序执行,项目实施后根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据实报账。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天气等原因,造成有项目年内未能完工,资金有少量结转。由于人手紧缺,未对项目进行再评价,尚未建立项目后续的维持与反馈机制。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按照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二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按项目计划使用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按项目进度核拨资金,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三是严格实行资金审批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拨付资金,加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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