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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9〕104号)要求,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对2019年革命老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一、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
2019年,区厅扶持我县第一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陆佰叁拾玖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伍佰壹拾叁万元,共计壹仟壹佰伍拾贰万元(¥11520000.00),项目及资金安排如下:
1.龙胜县湘江战役红军烈士遗骸收殓项目,409万元;
2.龙胜县红军遗址保护修缮提升工程,230万元;
3.兴安马口岭至龙胜江底道路维修硬化工程,383万元;
4.龙胜县平等至通道传素红色旅游道路维修建设项目,13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项目建设程序的相关要求,先后完成项目设计、预算、预算评审、政府采购申报审批、政府采购备案;落实工程监理,组织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及结算评审,最后按照结算评审的工程造价支付完毕项目建设款。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
龙胜县湘江战役红军烈士遗骸收殓项目于2019年8月全部完工,累积支付金额309.9万元,支出率达75.8%,并完成项目资金拨付;龙胜县红军遗址保护修缮提升工程于2019年12月完工,并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兴安马口岭至龙胜江底道路维修硬化工程于2019年12月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拨付;龙胜县平等至通道传素红色旅游道路维修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完工,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结算评审工作尚未完成,累积支付金额99.3万元,支出率达76.4%,剩余资金将在结算评审工作完成后拨付。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经各个有关部门对各项目进展的监督,在规定时效内完工并完成验收检查,项目质量全部合格,总建设资金未超过上级下达的建设资金额度。
2、通过红军遗骸收殓项目和红军遗址保护修缮项目的实施,很好的保护了我县红军烈士的遗骸以及红军长征的遗址遗迹,同时,在保护、修缮过程中,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红军长征事迹,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高了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红军长征遗址遗迹的意识。通过修复和完善我县革命老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也极大地改善和提升了我县红色文化旅游的基础设施条件,直接受益群众达4万多人。
3、通过对完工的项目进行调查,项目村村民对所建设项目满意度达90%,达到预定绩效目标。
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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