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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民复字〔2023〕19号对龙胜县政协十二届第三次会议36号社会管理类第1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7-04 17:4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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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唐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分析县城区域划分并重新规划社区设置的建议”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域目前有5个社区。其中:城北社区、城南社区、桂龙社区、城西社区,是2003年在原设置居民委员会的框构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撤居民委员会设社区居民委员会而成立。管理城镇居民(非农)居住范围,管辖对象为非农业居民。4个社区的范围在成立时都作了明晰确定,并对各社区的居民小组、楼栋都作了细分。城南社区设有19个居民小组,社区的范围:东凭县城规划线;南凭勒东大桥进勒东变电站路上至县城规划线;西凭和平河;北凭滨江公园进市场大道至盛园路,沿盛园路直上龙胜中学大梁至县城规划线。由于城镇的发展,原有的管理界线已经突破,城关村的勒东组很大的面积已被征用为城镇建设用地,勒东新开发区域已纳入城区管理,将依自然资源局的土地规划用地重新确定四至管理界线。

北岸社区是日新村的教厂、祟粉、仰寨三个组的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城镇建设开发后,适应管理的需要新成立的社区,由于现在土地还在不断地被征用开发,稳定详细的界线一时无法确定,只能依自然资源局规划用地确定大致范围。但是我们一直要求社区的工作紧随城镇建设工作开发到哪里,管理必须延伸到位。北岸社区原来被征地的村民,政府都落实了回迁地或房,村民同时在被征地上居住和生活,曾计划将人口纳入城镇管理,因农村惠民政策多一些村民不愿加入,但本着共驻共建的原则,在管理上也都纳入了范畴。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八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社区成立时,人员的配置上基本依从这一规定,报酬上同村“两干部”有所不同,考虑社区干部没有生产资料可以劳动创收,生活在城镇开支费用多等因素,一直以来在确定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时,出台的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高于村干。现我县5个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配置:桂龙社区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3人;城南社区6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2人;城西社区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3人;城北社区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2人;北岸社区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人。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配置,均已基本达到《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鉴于以上我县5个社区目前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办公场所困难,财政负担过重等因素,对于社区重新划分事宜还有待进一步调研和论证。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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