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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桂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龙胜镇城北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的“从农业农村局位于城北社区祥和巷境内20余亩桂花园路边,划拨部分用地用于建设社区民众自筹自办或公助民办的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建议,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已与代表核实确认,你们2017年拟申请使用的约2亩土地,已于当年完成农转用报批手续(桂政函〔2017〕871号)。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桂老龄办发〔2012〕5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把基层老年协会办公和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建设规划。”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城北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纳入县域建设规划,并全力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需说明的是,按照广西民政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的要求,申报需提交项目立项批复、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划选址意见书等完整材料。
后续工作建议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人书面同意文件后,有序推进开发利用工作。同时归集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待申报材料完备后,我局将严格依照既定程序,启动项目建设资金申报工作,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此外,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将协同推进该项目建设,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等方面服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期待你们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1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透展:751296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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