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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范代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龙胜各族自治县西大门思陇村横坡组乡村振兴建设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巩固我县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针对您们提出“关于打造龙胜各族自治县西大门思陇村横坡组乡村振兴建设的建议”,我局接到承办代表建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对建议进行了研究。根据《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等文件精神,建设通组道路属于衔接资金使用范畴,由于上级财政拨付给我们的资金有限,只能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年予以安排项目落地实施。供水系统由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实施,排水系统由龙胜生态环境局牵头实施,垃圾处理由县住建局牵头实施,绿化美化由县林业局牵头实施,我们作为乡振兴主管部门,只能商各职能部门共同斟酌,按乡村振兴村庄总体规划,根据上级每年下达的资金情况,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从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资金投向的项目实施,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逐年实施,逐年完善,构建“思陇村横坡组、三寨组”乡村振兴完美蓝图,终将逐步实现。
感谢您对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持续跟进项目进度,及时向您反馈实施情况,也欢迎您继续监督与提出宝贵意见。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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