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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阳盛福、蒋锦坤、石荣梅、石丹凤、黄寿国、杨干英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打通伟江乡大湾村龚家组‘断头路’,拉动村级产业联动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答复如下: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全面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针对阳盛福等代表提出新建伟江乡大湾村龚家组“断头路”1.8公里的建议,我局接到承办代表建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对建议进行研究。根据《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衔接资金适用于补齐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建议中提出的大湾村龚家组龙塘至白岩道路总长1.8公里,我单位会结合全县乡村振兴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全县产业路现状和需求情况,积极进行产业路规划、项目储备和申报,按照衔接资金使用要求,加大产业道路资金分配比例,对建议提出的产业道路符合修建政策的,我单位会优先安排入库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落实。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我们相信有您们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重视,龙胜农业农村发展必将迈上新的台阶,通组道路将更加完善,人民生活幸福安康。再次谢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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