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 人大建议

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龙胜县 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 答复意见的函

2025-07-11 09:0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陆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政府划拨部分资金补贴农村70岁以上农民医疗保险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聚焦农村高龄老人医疗保障问题,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深切关怀。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置农村70岁以上老人医保补贴专项资金的建议

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近年来通过财政补助、政策倾斜等方式逐步完善医保体系。但受县域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因素制约,目前暂无法新增专项补贴资金。具体原因如下:

(一)财政压力较大。经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我县医保基金严格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额纳入预算,县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落实国家基础性医保政策(如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参保)。若额外增设高龄老人医保参保补贴项目(经测算70以上免50%需196.5万,80以上全免145.8万),需突破现有政策框架,当前财力难以承受。

(二)上级政策限制。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补贴政策由国家统一制定,地方自主调整空间有限。若单方面出台本地补贴政策,可能引发财政可持续性风险,且与现行医保制度公平性原则存在冲突。

尽管如此,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您提出的建议,争取在未来政策调整中纳入高龄农民群体倾斜条款,并探索通过慈善救助、社会捐助等多元化渠道缓解资金压力。

二、关于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和优化服务的建议

您提出的宣传和简化流程等建议切实可行,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推进:

(一)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利用村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入户宣讲等渠道,重点解读医保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异地就医政策等内容,尤其针对农村高龄老人开展集中政策讲解,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优化参保服务。推行“乡镇代办+村级协办”模式,对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帮办服务;简化参保流程,开通线上线下多渠道缴费方式,并与税务、银行等部门协作,确保参保缴费便捷高效。

(三)落实现有帮扶政策。目前我县已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行医保全额或定额资助,下一步将重点排查农村高龄困难老人参保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人群“应保尽保”。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持续关注农村高龄老人医疗保障需求,在现有政策框架内最大限度争取资源支持,并积极向县政府建言献策,推动建立更普惠的医疗保障机制。同时,联合民政、财政等部门,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县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

                        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潘浩航 0773-7510279,18178300692

  

(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