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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传统古村落木制建筑遭受白蚁侵害问题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龙胜县古村落保护及白蚁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江底乡江口、江门口等五座传统古村落木制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不可替代,其当前遭受的白蚁侵害问题已引起高度重视。白蚁的隐蔽性破坏及建筑密集性导致的传播风险,确需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文化遗产的不可逆损失及群众安全隐患。
对建议措施的采纳情况
1.组织专业勘查与方案制定。
根据原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桂建房〔2017]7号)》等规定,目前我局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全县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及15年包治期内的房屋白蚁复查与灭治工作。建议由县政府协调文旅部门申报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争取政策与资金倾斜。聘请白蚁防治专家组建专项勘查团队,重点评估建筑受损程度、蚁巢分布及传播路径,形成《白蚁侵害评估报告》。结合古建筑结构特点及环境特征,制定分阶段防治方案,优先加固梁、柱等承重部位,采用环保型防治药剂,兼顾文物保护与生态安全。把白蚁防治与传统古村落保养维护、修缮有机结合起来,对白蚁进行灭杀和防治。
2.设立专项防治资金。2017年4月国家取消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我县财政未安排统筹保障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的经费。对于既有房屋和其他领域发生白蚁危害的防治,推行市场化,由受白蚁危害的权属或责任人委托白蚁防治社会机构进行治理。同时我局也将积极争取部门资金向白蚁治理工作倾斜,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白蚁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
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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