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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住建复函〔2025〕4号——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十七届 人大六次会议第26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2025-07-11 17:2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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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液化气市场乱象的意见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经研究,现作出答复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愈加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也在逐步完善,县委、县政府和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有关燃气安全的各项工作。我县自20207月全面实行液化气智能监管体系,所有瓶装液化气充装均采用全自动智能化灌装设备,配备高精度计量器具,按气瓶充装规则实施气瓶装前后检查双质检制度;液化石油气属于低压液化气体,在充装过程中因环境因素会受到影响,因此每瓶液化石油气的充装量±0.2符合相关标准;计量器具经相关部门检定合格,确保了气瓶充装合格率100%,从技术上杜绝了短斤少两现象。

您在建议中提及使用时长差异的原因如下:温度差异:冬季气温较低,被加热物质的初始温度较低,因此在加热过程中热量损耗更大,导致需要更多的热量来达到额定的温度,从而增加了液化石油气的消耗量。例如(将1公斤温度为1度的水加热至40度与将1公斤温度为20度的水加热至40度,前者所需要的能量明显高于后者1倍)。使用频率及用气时长:如:春节及传统节日以及“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期用气量较其月份有所增大,导致液化石油气消耗过快。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常态化协调机制,完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燃气行业相关政策要求。

感谢您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

           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7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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