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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2024-07-02 09:0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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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韦全献、吴广崇、吴文成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运营管理,推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我局主办,经过讨论研究,现将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监督吉福思公司兑现2023年农户罗汉果果款兑现问题

由于2022年罗汉果价格畸高,2023年罗汉果市场价格低迷,反差巨大等因素影响,罗汉果市场购销秩序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出现部分合作社在收果初期管理混乱,导致在果款结算中,引发吉福思公司与合作社在果款结算核实上的分歧问题,果款不能及时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为维护订单种植农户的合法利益,及时拨付果款,县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果款发放工作,成立龙胜县罗汉果果款发放工作专班三个工作组,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吉福思罗汉果订单合同的果款及时发放到种植户手中。经过与吉福思高层多次开会协调,截至目前,已完成果款发放工作。

二、关于及时关注罗汉果市场需求问题

近年来,罗汉果产业已经发展成为我县的农业支柱产业,也是群众的增收渠道之一,但随着该产业的迅猛发展,2023年我县罗汉果种植迅速扩种,仅罗汉果订单苗木达1000万株,市场苗木估计达300万株,罗汉果产量将成倍增长,为了防范广大种植户可能存在增产不增收的风险,2023年5月4日,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了《2023年罗汉果种植情况及市场分析提示》。2024年1月18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罗汉果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24〕1号)到各乡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5日,针对罗汉果种植户计划在今年改种百香果的问题,为防范风险,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百香果订苗信息通报和种植风险提示》。

三、关于监管种苗发放,加强种植引导

作为罗汉果种苗生产经营的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日常检查,依法依规做好罗汉果种苗市场的监管工作。要求在县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罗汉果种苗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只经营不生产的企业实行备案制,在销售种苗前必须到种子管理部门备案,并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凭证方可销售。同时联合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不定期开展罗汉果种苗市场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无证(照)经营、私售种苗、坑农害农等扰乱罗汉果种苗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力度做好种苗选育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确保出圃种苗纯正、优质、健壮和无携带检疫对象,为种植户提供科学、有效和便于实施的生产技术方案。通过以上举措,帮助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罗汉果特色产业,最大程度保障用户种植效益,助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多提宝贵建议。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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