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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工作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区、市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和提出龙胜县科技发展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科技政策、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方案,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五年计划、年度计划、科技项目的年度计划,加强对全县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三)统一管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科技成果推广、星火等科技开发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改造传统产业,引导和支持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四)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发展基金等相关经费。
(五)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的登记、申报、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保密、科技档案建立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
(六)牵头负责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负责全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县的技术市场、科技信息、科技情报、科技企业、科技合同、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网络等工作,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第三产业、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建立科技服务体系。
(八)指导、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的科技管理、科技进步、科技创先等工作。
(九)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及专利工作。
(十)负责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局长:李海明
副局长:谭秀丽
单位信息
电话:7512254
传真:7512254
邮箱:gllskjj@163.com
地址:龙胜镇兴龙北路滨江巷2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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