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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镇机关内设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等5个办公室。
(一)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负责乐江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综合性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王凯,联系方式:0773-7453154)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群团、统战等综合性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阮侯静,联系方式:0773-7453154)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政法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领域所涉及的工作;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的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杨臻,联系方式:0773-7453154)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管理服务,农业、工业、三产等各经济领域产业发展,以及经济、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等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统计等领域所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领域所涉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的指导等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工作,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覃晓莲,联系方式:0773-7453154)
(五)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卫生计生监督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 规划建设、城镇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工信商贸、农业水利等领域以及其他领域所涉及的公共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民生、基层政权建设、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民族宗教等领域及其他领域所涉及的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侯康利,联系方式:0773-7453154)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蒙石松
党委副书记、镇长:杨令贵
人大主席:刘月姣
党委副书记:杨秋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艳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杨启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宣传委员:黄同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员:杨佳乐
党委委员、副镇长:石海均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陈星宏
副镇长:陆彩铃
人大专职副主席:银艳兰
单位信息
电话:0773-7453154
传真:0773-7453154
邮箱:lejiangxiangzhengf@163.com
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乐江街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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