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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19-06-25 14:26     来源: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作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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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龙胜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学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管理全县体育事业,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学校、企业、机关、社区和农村体育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文物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

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文物所业务建设。

(十三)承担县旅游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综合股、行政审批股、公共服务股、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股、体育发展股、全域旅游促进股等8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文字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宣传、信访、督查等工作,统筹协调重要行政决策的调研工作。统筹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节庆活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事务等工作。负责单位干部年度考核,组织协调绩效考评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杨远红,联系方式:0773-7512872)

(二)人事财务股。负责机关单位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管理。负责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资金使用的评审和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职称管理、劳动工资、退休人员工作及队伍建设等。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系统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和职称改革、申报评审工作。负责统计,节能减排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陈基凤,联系方式:0773-7510646)

(三)综合股。负责统筹单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社会事务工作。协助参与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产业发展规划及目标执行。负责单位项目督查、局机关项目材料归档管理。牵头完成项目、资金等综合性督查落实和材料上报。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李国,联系方式:0773-7519458)

(四)行政审批股。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颜巧玲,联系方式:0773-7513050)

(五)公共服务股。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服务区和服务点的工作。负责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协调开展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大数据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工作。指导统筹全县文物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志愿服务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周晓妮,联系方式:0773-7513185)

(六)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股。统筹规划广播电视事业,拟订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工作。负责村村通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和“户户通”售后协调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工作。负责安全播出工作,负责监督、协调乡镇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接收基站的运维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形象品牌推广战略及相关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广播电视重大宣传工作。统筹新闻媒体宣传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工作,负责安全播出监督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品牌培育、营销、宣传推广等工作。负责行业公众号、服务号的管理运营。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李莫,联系方式:0773-7515506)

(七)体育发展股。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体育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群众体育及相关竞赛型体育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负责体育类项目建设。负责民族体育中心场地的管理与使用。负责民族体育馆、篮球场、足球场、体育馆附属训练馆等体育场地的免费开放和低收费开放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杨贤成,联系方式:0773-7517257)

(八)全域旅游促进股。负责县旅游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全县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域旅游、特色旅游、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指导相关旅游资源开发、产品开发、精品线路建设等工作。指导文明旅游工作。组织实施旅游发展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跟踪服务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负责旅游业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协助负责旅游资源的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化和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胡军航,联系方式:0773-7517260)


  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阳庆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芳、石艳玲、杨能武、蒙品建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龙胜镇长田路71号

办公电话:0773-7513869、0773-7512872

电子邮箱:lswgtlj@guilin.gov.cn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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