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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6-25 14:13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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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编制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促进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关于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办法,拟订和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办法,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办法,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以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审核以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的人员。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任免有关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定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龙胜工作的外国专家。

(十二)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十三)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与政策法规股、培训就业职业能力建设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股、社会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6个股室。

(一)办公室与政策法规股。设秘书组、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组2个工作岗。秘书组。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局综合统计工作。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组。负责拟定本局行政审批受理、审批流程;承办局机关及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答复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理论调研工作。(负责人:张蕾,联系方式:0773-7512136)

(二)培训就业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和规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有序流动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负责人:廖永华,联系方式:0773-7517170)

(三)工资福利股。执行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变动及调动、新聘用人员、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及离退休费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和分析、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负责核定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人:杨秀芳,联系方式:0773-7518790)

(四)劳动保障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股。设劳动保障监察组、调解仲裁管理组2个工作岗。劳动保障监察组。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相关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并监督实施;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巡查;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调解仲裁管理组。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制度;指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股处理群发事件及维护稳定工作。(劳动保障监察组负责人:李灵罡,联系方式:0773-7517809;调解仲裁管理组负责人:杨颖,联系方式:0773-7519107)

(五)社会保险股。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按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及标准对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负责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企业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等单位的工伤认定;负责本县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规案件;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承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相关业务。(负责人:银登远,联系方式:0773-7517636)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措施;负责实施高层次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职务聘任、交流调动、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解聘等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工作;全县“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及管理工作。(负责人:周奇玉,联系方式:0773-7519607)

机构领导

段政辉: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夏永萍: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阳孝雄: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再光:县人社局党组成员

吴永革: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树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何刘成: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龙胜县龙胜镇桂龙路45号

联系电话:0773-7512136

传真电话:0773-7512136

电子邮箱:lsxrsj@guilin.gov.cn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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