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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教育局

2026-03-19 10:00     来源: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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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有关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提出教育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和承担全县教育贷款、教育合作项目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布局调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全县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研究、教育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统筹管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九)承办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与基建规划股、基础教育与体育卫生艺术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教育督导政策法规与安稳德育股6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承担绩效考评、信息、督查、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工作。承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石凤苗,联系方式:0773-7512327)

(二)人事股。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培训、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岗位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表彰工作。负责教师招聘、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协助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负责人:范成建,联系方式:0773-7516301)

(三)财务与基建规划股。设财务组、基本建设与规划组2个工作岗。财务组。负责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拨款、收费的政策和实施办法。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赠援款和教育贷款统筹管理。指导、监督和承担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基本建设与规划组。负责对全县教育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实施、协调、指导和督查等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立项、可研、勘查、设计、招标等项目工作和办理工程各项报建审批手续。负责教育系统工程项目有关合同的签订,指导、监督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审计及决算、备案、移交及保修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等工作。(负责人:陈能斌,联系方式:0773-7515892)

(四)基础教育与体育卫生艺术股。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监督使用规定书目范围内的教学用书、校本教材和实验教材;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民办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中的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和环境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开展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普通话推广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蓝良志,联系方式:0773-7516306)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制定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送生工作。指导全县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社区教育。组织实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人:吴云娟,联系方式:0773-7516303)

(六)教育督导政策法规与安稳德育股。设教育督导与政策法规组、安全稳定与德育组2个工作岗。教育督导与政策法规组。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督导政策;制定全县的教育督导计划及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县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负责对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本级权限内的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工作;研究贯彻教育政策、法规的重大问题,审查本局起草的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教育执法情况,依法检查各类学校依法办学情况。负责教育行政审批工作。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安全稳定与德育组。负责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校园欺凌工作。牵头负责信访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德育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心理咨询教师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师德建设与班主任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沟通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负责人:蓝忠华,联系方式:0773-7516300)


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蒲庆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昌鼎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海华    

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长:唐永光


单位信息

电话:0773-7512327

传真:0773-7514745

邮箱:lsjybgs@guilin.gov.cn

地址:龙胜镇古龙街3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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