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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06-25 11:47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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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能

( 一 ) 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库移民和易地 扶贫搬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 粮食和战略物资储备的中长期规划, 以及年度发展计划和项目; 组织协调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开展 全县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负责有关县级专项规划与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 二 ) 贯彻落实国家、 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部署,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 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工作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 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 三 )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 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 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跟踪研判涉及 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重点领 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拟定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 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 调落实。

( 四 ) 统筹提出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 全县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 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自治县经济和 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 五 ) 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 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中央、 自治区和桂林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统筹安排县本级预算 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和重大课题研究经费总资金计划;组织协调编制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水库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石漠化 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 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工作;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 方向、重点和措施。

( 六 )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重大基础 建设发展。承担全县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 的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 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 竣工验收。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的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 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 七 ) 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 调整和升级,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 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 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综合研制消费变 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服 务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和改革战略和规划, 研究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政策;跟踪全县服务业、现代物流 业改革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 八)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 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战略发展新动能的 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科技基础设施。统筹推进高技 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九)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家战略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 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 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政策,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 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 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牵 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 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 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 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一 ) 贯彻落实国家、 自治区和桂林市价格管理的法律法 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价格和收费管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拟 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负责监测、预测全县价 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对全县价格进行宏观管理,提出全县价格总 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 增强价格调控能力;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与 收费标准;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 展价格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价格成本调查和涉案财物 价格鉴证等工作。

(十二) 负责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 件。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全县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 自治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并根据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 资的收储、轮换、 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动 用计划和指令。

(十三) 负责自治县储备粮食的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 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 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 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 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 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收购、 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 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 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 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业教育培训和对外合作与交 流。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十四)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 展的战略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国民经济 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国民经济战备动员计划,对预案、规 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的 法律、法规,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 经济动员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与国民经济动员 的结合与衔接等,承办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 ) 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职能转到管宏观、谋大局、抓大事 上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 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和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 少政策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 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自治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 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 挥自治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 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 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 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 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 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七) 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 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 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 局 ) 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 和物资储备局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县救灾物资的储备规 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 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规划综合股、政策法规和重大项目建设股、固定资产投资股 (行政审批办公室)、 社会发展和地区振兴股、创新驱动和环资股、财务统计和收费管理股、价格综合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股、 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股、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股等11个股室。

( 一 )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 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负责牵头拟订局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二层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保密、 党建、群团、妇女、宣传、安全、政法、综治、绩效、督查、党 风廉政、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李永勇,联系方式:0773-7512123)

( 二 ) 国民经济规划综合股。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 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 和推动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发展规划、 重要的区域发展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 部门专项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参与 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年度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提出 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目标,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 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起草、宏观经济信息发布、重大经济信息报送工作。研究分析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 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自治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 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重大经济体 制改革试点方案,统筹协调自治县确定的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组 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产业政策认定;牵头开展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余苏权,联系方式:0773-7512392)

( 三 ) 政策法规和重大项目建设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 重大决策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机关法制工作的指导、 宣传教育、有关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策研究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政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落实行政 审批制度、综合统计分析;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承担自治县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统 筹、协调、指导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编制年度重大项目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开竣工方案、重大项目投资进度计划、重大项目策划任务,建立健全全县重大项目库。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 服务管理,制定重大项目集中攻坚方案,指导业主开展重大项目 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项目联合审批活动;跟踪自治区层面和市级 层面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全程跟踪督办推进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收集、整理和发布重大项目相关 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及业主做好重大项目的后评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完成社会各领域 重大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周凡皓,联系方式:0773-7510089)

( 四 ) 固定资产投资股 (行政审批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 源建议;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县统计部门按月做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权限内的项目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咨询、 审核、制发文 ( 证 ) 件、信息公开等工作。统筹编制县本级财政 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重大课题规划编制经费计划; 汇总编报年度中央、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计划,参与确定全县基本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提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负责提出使用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提出乡村振兴、社会事业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薄弱环节的专项投资及补助性投资计划等,监督计划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负责人:刘洋志,联系方式:0773-7519109)

( 五 ) 社会发展和地区振兴股。负责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前期 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提出使用国家、自治区、市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社会事业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薄弱环节的专项投资及补助性投资计划等,监督计划实施。统筹指导全县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和研究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参与县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战略、 重大项目及政策措施;负责全过程监督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县域经济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编制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石漠化地区和老少边山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等中长期规划,参与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安置等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后期扶持建设项目的申报,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程质量的跟踪检查、监督 管理和验收报账工作以及相关的项目储备、规划、计划、统计、 信息、总结工作。负责向上级争取以工代赈、水库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及其他项目专项资金的具体工作,筹集项目配套资金,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人:杨陈,联系方式:0773-7510089)

( 七 ) 创新驱动和环资股。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 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国家重点产业振兴与结构调整专项计划,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 化建设;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战略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动国民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和新兴产业的 形成;协调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产业化基 地、产业链、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研究提出全县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 年度指导性建设计划;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研究拟订 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提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 项目及发展布局,参与县级能源价格政策的拟订工作;协调指导油站、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管理。拟订全县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申请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项目并协调实施;指导和协调 权限内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节能审查;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审批的农林水生态建设项目;贯彻落实生态 补偿机制和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县生态补偿问题和建议。(负责人:潘柯辰,联系方式:0773-7512393)

( 八) 财务统计和收费管理股。负责机关财务、统计、固定资产、劳动工资、物资采购、节能降耗和编制部门单位经费预算等工作,对上级拨入的预算内专项资金、以工代赈、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等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 计监督;对政府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记账、算帐和报账;对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进行相关的统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 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公、检、法、司、文化、工商、教育、住建、土地、环保等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年度综合审核工作,指导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 乡镇 ) 的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人:刘花玉,联系方式:0773-7514552)

( 九 ) 价格综合股。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工农业商品、经营 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政策,依法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 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工农业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 等价格协调处理,县内重大价格争议问题,参与电力、水利等经营行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县重要商品价格运行监测,提出有关价格建议,提高粮、油、肉、糖、食盐等重要物资储备的管理费用标准、价格补贴方案和出库价格建议。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政策法规。负责管理、制定、调整行政事 业性、经营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加强收费许可证制度事中事 后监管;调查和核实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的成本。为同级和上级审定、调整收费标准提供依据。(负责人:谢核力,联系方式:0773-7518702)

(十) 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股。负责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 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县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 自治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自治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 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编制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企业财务会计、统计信息资料的编审、上报工作;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管理粮食政策性补贴、粮食收购资金和国有资产;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绩效考评工作。制定自治县粮食平衡方案,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保障城镇居民和军粮供应,应付突发事件;组织实施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推广和发展优质谷生产,实施“放 心粮油”工程和科学储备工作;负责培训本行业保化人员和技术工人工作;制定粮食行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改计划,组织实施粮油科技发展计划。(负责人:郑学林,联系方式:0773-7512092)

(十一 ) 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股。负责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 库存检查工作;对社会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财务 台账以及粮食质量等情况监管,对粮食违法违规案件及行为进行 查处和责令整改。监督检查全县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测全县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监督检查全县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资格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负责人:陆荣杰,联系方式:0773-7511130)

(十二) 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股 ( 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 动员办公室)。研究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与战略,国民经济动员与国 民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提出有关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的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国民经济战备动员计划,并对预案、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与国民经济动员的结合与衔接等,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负责人:潘浩义,联系电话:0773-7519109)


机构领导

赵海龙   党组书记、局长

黄家余   党组成员、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贺玉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梦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洋志  县重大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单位信息

电话:0773-7512123

邮箱:fgj2123@fgj.sinanet.com

政务邮箱:LSfgj2123@guilin.gov.cn

地址:龙胜镇古龙街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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