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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2020年3月13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部署开展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的相关要求,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龙胜各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的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和《广西第四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桂自然资办〔2020〕295号)部门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桂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龙胜各族自治县滑石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相关规划。
二、征求意见及协调处理情况
《规划》在前期专题研究阶段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桂林理工大学等领域专家意见,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
《规划》在编制过程函询了龙胜各族自治县10个乡镇人民政府、10个县直机关部门、6个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等单位的意见,期间共收到26条回复函,编制组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对各部门提出的26条意见全部采纳。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规划》听证会,听证会上共收集各方意见20条,研究后全部采纳。成果论证会上专家组和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矿规审查专班领导,共提出52条修改意见,全部予以采纳。
《规划》经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市局函询12个市直机关部门、9个相关科室意见,共收到21个部门回函,2条具体意见,研究后全部采纳。经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矿规审查专班集中审核,共提出意见52条,研究后全部采纳。
三、规划目标
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发展。加快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严守“三条控制线”,在保护龙胜各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全面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有序、合理、规范,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实现矿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矿山生态修复,全面形成绿色矿山格局;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宏观管控能力,以市场为主导的矿产资源优化配置体系不断完善。
(一)矿业经济发展目标。重点培植以滑石、辉绿岩、花岗岩、大理岩等矿业,促进矿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产业,拉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力争完成矿业总产值15亿元左右。
(二)矿产资源勘查目标。以铅、锌、金、滑石成矿区带为基础,加大勘查力度,预期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处;开展龙胜各族自治县鸡爪-古坪滑石矿区的深部找矿,力争取得新突破。预期新增矿产资源储量:铅+锌2万吨、金500千克。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重点开发利用滑石、辉绿岩、花岗岩、大理岩等矿产,对滑石实行保护与限制性开采,落实桂林市年度开采指标,滑石开采总量控制在55万吨/年以内。至2025年全县采矿权总数预期达到28个,露天开采非金属矿采矿权数量控制在21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数控制在4个以内。
(四)矿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加强矿产资源整合,逐步形成规模化的生产格局,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底,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0%以上,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60%以上。
(五)绿色矿山建设目标。2022年底前,全县应建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100%,全县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到2025年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高质量建成龙胜各族自治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六)矿产资源管理目标。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依法依规、有序管理。全面推行和优化矿产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稳步推进“净采矿权”竞争出让,2022年 7月起,砂石土类矿产全面实行“净采矿权”出让。建立以储量登记为主要内容的归属明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储量管理制度,健全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规划》各项调控指标;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矿业活动,确保矿业市场秩序。管理有规、市场有序、开发有责、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局面基本形成。
四、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共6章,约19936字,附表12个,附件1册,附图2张。《规划》主要内容是:客观分析矿业现状与形势,在保护龙胜各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的前提下,适当发展滑石、鸡血玉、辉绿岩、花岗岩等矿产,确保建筑石料矿产的开发利用,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规划》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对上级委托出让登记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进行部署安排,制定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总则:阐述了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效力,确定规划基期和规划期。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阐述了龙胜各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矿产资源概况和主要特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生态修复现状、评估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矿产资源供需形势进行了分析。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矿业经济发展、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高质量发展、绿色矿山建设、矿产资源管理等目标。共设置了12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5项,预期性指标7项。约束性指标包括:露天开采非金属采矿权数量、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数量、滑石限制开采总量、应建绿色矿山建设比例和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第三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结合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分布规律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兼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全面规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重点勘查区1个、勘查规划区块12个、重点开采区1个、重要矿产开采规划区块6个;落实市级规划划定的砂石土开采规划区32个;对上级委托出让登记的建筑用砂石土矿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做出统筹部署,自主划定建筑用砂石土矿产开采规划区块7个,并提出了相应的矿产勘查开发监管措施。
第四章,矿产资源开发管控:按照开发强度管控、开采准入管控、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要求等方面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至2025年全县采矿权总数预期达到28个,露天开采非金属矿采矿权数量控制在21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数控制在4个以内。
第五章,规划实施管理:为保证《规划》的实施,制订了行政、监督、管理等方面措施。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第六章,重点项目。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1个重点项目:广西龙胜县滑石矿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实施重点开采区内滑石矿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五、涉及范围
《规划》所涉及范围为龙胜各族自治县行政区域,规划对象为龙胜各族自治县行政辖区内的矿产资源。
六、执行标准
《规划》严格执行《“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桂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七、注意事项
(一)强化规划的衔接和落实。《规划》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桂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龙胜各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相关区域经济规划、产业规划等进行了充分的衔接,吸纳了相关规划思想、规划内容,为高质量编制好《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确保上级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到位。
(二)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保障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实落地。做好规划实施的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严格按照规划目标和进度安排,有序推进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的实施。
八、关键词诠释
(一)“净采矿权”出让:指采矿权出让前期的相关工作处理到位,使竞得人不受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等权益制约,且竞得后可直接办理采矿许可登记,并能顺利进场开展矿山建设的拟出让采矿权。
(二)建筑用砂石:指用于提供建筑碎石、砂子等石料的矿产,包括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岩、白云岩、大理岩、辉绿岩、安山岩、砂岩、闪长岩、凝灰岩等矿种。
九、新旧规划差异
与上一轮规划相比,主要差异为:
一是《规划》以《龙胜各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框架上对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布局进行详细安排,按照宏观布局避让自然保护地核心区、《规划》设置的资源配置布局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二是着重生态文明建设。在与相关上级规划衔接的基础上,提出了实施绿色勘查、建设绿色矿山、推行绿色生产等具体措施。三是强调在保护龙胜各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的前提下,适当发展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控制露天开采非金属矿山数量。
十、特色亮点
(一)增强规划刚性。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清晰的目标和任务,易于管理。尤其是在采矿权数量管控方面,制定了总数、露天开采非金属数量、建筑用砂石数量3层指标,层层管控,严控矿山数量。
(二)优化空间格局。解决了“三条控制线”内外布局问题:原则上在“三条控制线”外设置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 “三条控制线”内符合要求的矿业权,按要求划定相关规划区块; “三条控制线”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已有矿业权,不再规划相关区块,按要求退出。
(三)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矿业绿色发展、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发展优势资源产业,在空间上进行了相应布局安排。
(四)保障县域发展的砂石供应。合理制定、分解砂石采矿权指标,确保砂石供应满足城市发展的市场需求。
(五)助推乡村振兴。在资源配置、指标安排、收益分配、完善配套机制等方面,向乡村地区倾斜。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 《龙胜各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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