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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政务环境,切实做好我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质量为重,坚持改革创新,大力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龙胜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公开。
(三)突出重点。以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公开的内容,并根据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务公开的实践,不断充实完善。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五)有利监督。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局机关所有政务工作,凡属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分为向社会公开和单位内部公开两大部分,具体为:
(一)重大决策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认真组织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股室、基层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意见,经局长办公会集体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二)办事公开:局各股室都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理程序、时限要求、办理结果及投诉办法。实行定岗、定责、规范化行政。
(三)用人公开:对教育系统中层干部、基层单位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交流要公开政策、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办法、结果,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四)人事公开:对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师招聘、人事录用工作要公开法规、政策、条件、指标、程序、结果、建立新的人事管理机制。
(五)财务、基建公开:对财务预算、决算、审计制度、审计结果、基建项目、招标办法、中标结果公开,建立财务管理制约机制。
(六)收费公开:各股室、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合理收费。要公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收费违纪处罚规定、处理结果,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坚决制止乱收费。
(七)办学审批公开: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机构的设立、专业设置、特长班设立的审批、教学用书的审定工作要公开(审定)依据,办理程序、审批(审定)结果。保证依法行政规范化。
(八)招生公开: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考办法、考试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九)学籍管理办法公开:公开中小学学籍管理政策、规定、管理制度、管理办法、毕业证验印及颁发办法。
(十)评优公开:评选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单项荣誉、评选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要公开评选条件、标准、名额、评选程序和结果。
四、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局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人。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网站信息公开。
(二)加强宣传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的分类梳理和内容调整,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三)强化监督力度,确保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严把公开内容关、项目关,坚决杜绝“该公开的不公开假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现象。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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