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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节水型 社会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23 09:33     来源:水利电力局     作者:龙胜县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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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龙胜各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5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广西关于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效率优先。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大幅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

加强政府对节水的引导作用和规制作用,落实目标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的内生动力。

(三)坚持制度创新、科技引领。

加强节水制度建设,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各行业节水,建立全社会水资源循环体系。

(四)坚持因地制宜、适水发展。

根据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因地制宜确定节水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模控制和功能布局优化,构建适水的产业和城镇发展格局。

(五)坚持全民参与、自觉节水。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强节水及“洁水”宣传,增强全民水忧患意识,形成节约用水的社会风尚。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控总量:至2020年全县供用水总量控制在1.28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资源量有所提升。

2.提效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2%和2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5以上。

3.建体制: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节水约束与考核机制逐步优化,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进展。

4.强能力:水资源监控能力显著提高,在线监控的取水量占总用水量的45%以上,城镇、工业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在线监测率分别达到40%和60% ,用水计量准确度、可靠性显著提升;节水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研发推广一批先进适用节水技术。

5.增意识:提高公众对我县水情认知,加强公众参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能力。加强县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

(二)各行业主要用水指标。

1.农业节水。

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379万亩,节水灌溉率达到55%。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05以上。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措施全覆盖。

2.工业节水。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全覆盖。

3.城镇节水。

全县公共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新建公共建筑和新建小区节水器具全覆盖。                 

               

                 龙胜县“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

指标

单位

“十二五”

期末值

“十三五”

目标值

备注

规划目标

来源依据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1.18

<[1.28]

约束性

龙胜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

51

32

约束性

桂林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桂林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5.5

22

约束性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495]

[0.505]

预期性

节水灌溉率

%

[59]

[65]

预期性

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万亩

0.5

0.7

预期性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

%

[14.0]

[12]

预期性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城镇和工业用水在线监测率

%

[40]

[60]

预期性

广西水资源监控能力“十三五”规划

农业灌溉用水在线监测率

%

[0]

[0]

预期性

注:1、指标[]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

2、节水灌溉率指节水灌溉面积占总有效灌溉面积比例。

3、城镇和工业用水在线监测率指有在线监测设施的城镇和工业取水口取水量占城镇和工业总取水量的比例。

4、农业灌溉用水在线监测率指有在线监测设施的农业取水口灌溉取水量占灌溉总取水量的比例。

(三) 各乡(镇)主要节水控制指标分解。

根据全县指标,综合考虑各乡(镇)水资源利用现状及“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节水投入情况等因素进行分解。


                     2020年各乡(镇)主要节水控制指标分解

地  区

用水总量

(亿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龙胜县

1.28

32%

22%

0.505

龙胜镇

0.20

32%

22%

0.505

龙脊镇

0.10

32%

22%

0.505

瓢里镇

0.20

32%

22%

0.505

三门镇

0.18

32%

22%

0.505

泗水乡

0.10

32%

22%

0.505

江底乡

0.08

32%

22%

0.505

马堤乡

0.08

32%

22%

0.505

伟江乡

0.08

32%

22%

0.505

乐江乡

0.10

32%

22%

0.505

平等镇

0.16

32%

22%

0.505

(四)区域布局。

促进桂北地区人水和谐,该区域主要是寻江,以发展生态旅游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应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废污水处理率,合理中水回用。重点改造已有灌区,完善灌排设施。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节水降耗机制。

1.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县域发展、城镇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在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地下水超采、地表水过度开发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调整种植结构,试行退地减水,扩大耐旱作物种植比例。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脆弱区、严重缺水区、地下水超采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坚决压缩产业规模,调整产业结构,限制或禁止发展高耗水产业。坚持集约发展,制定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统一空间规划,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

2.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重大产业布局等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建立严格的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核定许可水量。对取水许可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

3.拧紧水资源管理阀门。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建立先进的用水定额体系,全面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行业。完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办法,定额实行动态修订。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建立节水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检查。

(二)激活市场活力,促发节水内生动力。

1.推进合同节水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通过完善相关财税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先信贷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节水服务产业。落实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发布操作指南和合同范本,在重点领域和水资源紧缺地区,建设合同节水管理示范试点。

2.实施水效领跑者行动。定期公布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等领域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带动全社会提高用水效率。培育一批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加大节水技术集成推广,推动开展合同节水示范应用,通过第三方服务模式重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和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等领域的节水技术改造。

3.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制度,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合理调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全面推行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积极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

4.积极探索建立水权水市场制度。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加快明晰区域和取用水户初始水权,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区域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因地制宜探索水权交易的方式,鼓励各地市开展试点,探索推进水权交易制度建设,统筹推进水权交易平台建设。

5.建立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制定和完善水效标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对节水潜力大、适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制度。依据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产品水效检测,确定产品水效等级。做好水效标识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市场监督。

严格节水市场准入和监管。按国家统一部署开展节水市场准入和建管方面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科技创新,鼓励节水产业发展。

1.大力推进综合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信息监测、水资源计量器具在线校准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研发水资源高效利用成套技术设备。建设节水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形成一批实用高效、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

2.推广示范适用技术。推动高耗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等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依据《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应用、雨水收集利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等适用技术,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3.建设节水创新示范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按照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以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集中开展全区域、多行业的综合节水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

4.支持节水产业发展。组织具有先进加工水平和较强技术开发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发展节水工业,形成规范化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建立节水设备和设施的生产加工基地。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提升节水产品设备的市场竞争力。

5.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加快修订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推行取水定额强制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用水定额评估,适时修订行业用水定额。

(四)强化监管考核,规范用水节水行为。

1.健全节水法规和考核制度。加快出台龙胜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龙胜县水资源管理条例。在已构建的县、乡(镇)二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加快完成全县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有序推进市内跨乡(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作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要求。

2.加快计量监控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方案(2016~2018年),2018年底前对年取水量在20万以上的地下水和50万以上的地表水工业及公共供水取水户实现在线监测;5万亩以上灌区渠首取水全部实现在线监测,1万亩至5万亩的重点灌区渠首取水实现在线监测。加快推进市、县各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结合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

3.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县、乡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账。对重点用水单位的主要用水设备、工艺和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等进行监控管理。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其内部节水管理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节水意识。

1.加强节水“洁水”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媒体,加强国情水情教育,开展节水公益性活动,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树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家园的意识,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建设水情教育基地,支持依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教育展馆,为公众提供水情教育实践平台。

2.强化公众参与。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政府部门要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健全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广泛发挥社会组织与志愿者参与节水的积极作用,强化节水的社会监督作用。

五、重点领域

(一)加强农业节水,促进农业现代化。

1.优化农业种植业结构。在水资源缺乏和水利设施配套程度较低的地区调减水稻等耗水型作物,扩大相对节水的旱地作物、水果、食用菌、蚕桑等面积,实现结构优化。继续稳定粮食生产,开展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继续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

2.优化配置农业用水。完善灌溉供水工程体系,提高灌溉供水保证能力,充分利用天然降水,合理配置地表水和地下水,重视利用非常规水源。在渠灌区因地制宜实施蓄、引、提水相结合。在不具备常规灌溉条件的地区,利用当地水池、塘坝等多种手段集蓄雨水,发展非常规旱作物节水灌溉。

3.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技术推广。“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现有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积极推广使用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技术。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实施田间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4.推广农业和生物技术节水措施。确保2020年我县节水技术实施面积达5.379万亩左右,促进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安全无害为目标的循环农业发展。针对当地自然条件、优势作物布局、水资源特点和农田节水发展状况,选择有代表性的节水技术模式开展示范,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地膜覆盖保墒、深松深耕、集雨补灌、稻田浅湿控制灌溉、微喷滴灌等六大技术模式。

5.实施养殖业节水。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推进养殖业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利用。发展节水渔业,推进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和池塘生态循环水养殖。

6.积极推进农村节水工作。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施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动农村节水行动,实施集中供水和污水处理工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安装计量设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开展宣传活动,树立节水标兵。

7.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加强灌区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加强工业节水,促进转型升级。

1.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淘汰高耗水行业中用水超出定额标准的产能,引导高耗水行业既有产能向高效节水方向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实施用水定额管理,合理分配工业企业及项目的用水定额,并根据水资源变化和节水效果定期调整,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

2.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实施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水效对标达标。加快火电、石化、钢铁、化工、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高效冷却、热力系统节水、洗涤节水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和技术。

3.建设节水型园区。推动高耗水企业向园区集中,推广串联式循环用水布局。新建园区在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水阶梯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公共设施共建共享,鼓励企业间的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已有园区应将节水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和循环改造的重点内容,推动企业间水资源利用,强化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4.建设节水型企业。严格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强化企业计划用水管理,提高对高用水、高排放行业用水总量目标控制监管力度,加大用水定额的检查和考核频次。对日用水量大于500立方米的企业逐步开展水循环和阶梯利用效率评估,确定改造任务。引导高耗水行业建立用水超定额产能淘汰制度,制定淘汰方案,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对重点工业用水户开展用水审计,将审计结果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参考。加大节水企业建设力度,通过整体设计、过程控制和深化管理挖掘节水潜力。

(三)加强城镇节水,提高城镇生活用水效率。

1.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快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减少供水管网“跑冒滴漏”和“爆管”等情况的发生。完善管网检漏制度,通过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DMA)和水平衡测试等方式,加强漏损控制管理。

2.推广节水器具使用。加大力度研发和推广节水型设备和器具,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和设备。推进节水产品企业质量分类监管,以生活节水器具和农业节水设备为监控重点,逐步扩大监督范围,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政府机关、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和新建民用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型器,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引导居民尽快淘汰现有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

3.加强服务业节水。合理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对洗车、洗浴等行业实行特种用水价格。强制要求使用节水产品,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对非人体接触用水强制实行循环利用。

4.推广建筑中水应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住房和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中水设施,老旧住房也应当逐步实施中水利用改造。鼓励引导居民小区中水利用,城市居住小区建筑中水主要用于冲厕、小区绿化等生活杂用;公共建筑中水主要用于冲厕。

5.开展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参照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要求,以政府、学校、医院等为重点,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

6.逐步关闭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

(四)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构建多元用水格局。

1.鼓励利用雨水、中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提高利用水平。

2.推动雨水集蓄与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的雨洪资源利用设施,推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在有条件的山区,发展旱作物集雨节水灌溉技术。

3.促进再生水利用。落实工业园区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水资源论证,合理配置园区内企业新水和再生水的利用,引导高耗水行业使用再生水。严格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冶炼、印染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行水源方案比选,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4.推进矿井水利用。因地制宜修建矿井水利用和净化设施,把矿井水利用和矿区及周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有机结合。

六、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的主要项目

(一)农业节水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龙胜县农业节水重点工程包括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高效节水、雨水集蓄及旱作节水工程、养殖业节水示范等。

1.小型灌片节水改造。

“十三五”期间在全县实施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主要以节水减排增效为目的,通过新建、改造塘坝、塘堰,实施田间渠道防渗,改造排水工程等措施,发展小型灌片节水灌溉面积0.7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万亩。

2.高效节水灌溉示范。

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万亩。

(二)城镇生活节水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重点续建龙胜县中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中水再生水厂的建设和中水管网建设,工程建成后年节水量可达500万方。

(三)非常规水源利用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重点针对县城市政建设进行雨水集蓄利用,重点实施龙胜县雨水集蓄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和龙胜县城市供水智能管理系统工程。

(四)能力建设工程。

“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展广西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项目建设、广西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广西水资源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广西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等项目。

七、年度实施计划

2017年主要任务是成立县、乡两级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编制《龙胜各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及资金。配合做好广西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项目建设。

2018年制定完善节水规章,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开展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加强节水工程建设,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全面普及节水器具,完成水利厅下达的大中型、小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及高效节水建设任务,配合做好广西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广西水资源应急监测能力、广西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完成“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期评估。

2019年: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龙胜县农业节水重点工程包括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高效节水、雨水集蓄及旱作节水工程、养殖业节水示范等;基本完成龙胜县中水工程,重点实施龙胜县雨水集蓄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和县城供水智能管理系统工程。进一步配合做好广西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广西水资源应急监测能力、广西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

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及重点工程项目,对“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与初步验收,完成验收资料整编工作,迎接桂林市水利局组织的检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县、乡节约用水相关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完善县级节水联席会议制度,按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工作规程,统筹和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节水工作。完善县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制。

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明确重点,定期考核,全面推进。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拓展融资渠道。

政府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吸引民间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对节水灌溉、园区节水改造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第一,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节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加大各级水资源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节能减排资金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入;第二,政府部门要把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需求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有稳定的投入,专项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第三,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的主体是社会和民间资本,也要加强与大型企业集团、金融部门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四)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县良好的节水氛围。

要加强对节水宣传工作的领导,把节水宣传作为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要保障宣传经费,使节水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长期开展下去。通过充分宣传、广泛动员,倡导科学用水方式,增强全社会珍惜水、爱护水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和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初步形成关心水、节约水的社会风气和浓厚氛围。

龙胜县“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责任分工情况表

责任单位

责任分工情况

备注

县委宣传部

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督促各新闻媒体(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宣传报道


县发改委

经济发展规划、负责节水型社会项目的批复实施


县水利局

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灌区节水改造及能力建设工作,农业高效节水、雨水集蓄及旱作节水工程等。


县财政局

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统筹管理和监督、落实节水专项资金、上级拨款资金到位100%


县工信局

负责进行工业节水改造和技术升级,确保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预期目标,节水型企业示范点创建工作


县住建局

负责落实城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工作,重点实施龙胜县雨水集蓄利用试点示范工程


县市容局

负责桂林市临桂新区中水处理工程、桂林市城市供水智能管理系统工程,城市管网改造,完成管网漏损率达标建设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节水型单位创建、推广节水器具及节水经验推广


县环保局

负责水环境监测工作,排污总量控制、各行业排污定额、工业排污总量控制、污水达标排放等


县国土局

负责国土资源合理利用综合规划,地下水监测、矿坑(基坑)排水节水


县农业局

负责控制农业资源污染、农业高产节水技术示范项目创建,协助做好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雨水集蓄及旱作节水工程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负责水产畜牧业发展规划、规模养殖场节水治污示范点创建工作及养殖业节水示范建设


县物价局

协调制定水价及水价管理


县水文局

水环境监测分析、站点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的监测、定期进行水质量测并提供报告


龙胜县

负责辖区内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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