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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必须符合三个方面条件: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农户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或抗震设防烈度 7度及 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下称六类对象)。
二、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一是属于D级危房的需翻建、新建;二是属于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等方式进行改造。
三、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制,其中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 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 40平方米,4人户及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形式为修缮加固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不受上述限制。危房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坚持使用我县《农房设计图集》,加强风貌管控,强化村容村貌整治,突出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整体提升人居环境。
四、操作流程
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核、民主评议、公示、上报→乡镇审核、公示、上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住房保障专责组批准公示→乡镇实施→验收→拨付补助
五、补助标准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县住房保障专责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773-6776259
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住房保障专责组(代)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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