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一、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二)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材料。
材料说明: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二、办理地点(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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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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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线了解办事指南:
您可以点击下方图片查看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包括办事信息、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及地址等。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不予登记,说明理由。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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